县人民政府:
建水县人民政府县长钟红荘提请的《关于提请决定任免邹俊明等六名同志职务的议案》(建政发〔2023〕127号),经2023年8月24日建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现通知如下:
一、决定任命
王 黎为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魏郎璇为建水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红芬为建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二、决定免去
邹俊明的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李德华的建水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谢永平的建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建水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