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决定任命黄雯等二名同志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建水县人民政府县长钟红荘提请的《关于提请决定任命黄雯等二名同志职务的议案》(建政发〔2023〕112号),经2023年5月30日建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现通知如下:
决定任命
黄雯为建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张发飞为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建水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