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樊树云等八位同志职务的通知
建水县人民法院:
建水县人民法院院长李永明《建水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任免樊树云等八位同志职务的议案》(建法〔2022〕15号),经2022年11月28日建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现通知如下:
一、任命
樊树云为建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田吉为建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谢晓琴为建水县人民法院临安人民法庭庭长;
付玲芳为建水县人民法院临安人民法庭副庭长。
二、免去
吴瑾的建水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锟的建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庭)局(庭)长职务;
谢晓琴的建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田吉的建水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付玲芳的建水县人民法院陈官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李舰波的建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贵鑫的建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建水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