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决定任免陈鹏等二名同志职务的通知
建水县人民政府:
建水县人民政府县长钟红荘提请的《关于提请决定任免陈鹏等二名同志职务的议案》(建政发〔2022〕136号),经2022年11月28日建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现通知如下:
一、决定任命
陈鹏为建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2年)。
二、决定免去
耿玲德的建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时间2年)职务。
建水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