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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耿玲德等二十六位同志职务的决定
时间:2022-03-17 17:05 浏览:
(2022年3月16日建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经2022年3月16日建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耿玲德  为建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
  李兴德  为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文建富  为建水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 滔  为建水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吴金昊  为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李振华  为建水县公安局局长
  刘 方  为建水县民政局局长
  李艳刚  为建水县财政局局长
  李 强  为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 波  为建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李兴洪  为建水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国明  为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施 梅  为建水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邓皓文  为建水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王竞国  为建水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赵建国  为建水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邹俊明  为建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谭 覃  为建水县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张顺华  为建水县统计局局长
  周 志  为建水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王 玲  为建水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
  李德华  为建水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李文康  为建水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谢永平  为建水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张 宝  为建水县信访局局长

  二、同意接受
  冯建伟  辞去建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