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5日建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经2022年5月25日建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钟红荘 为建水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赵 刚 为建水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代理主任;
文建富 为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普朝金 为建水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
肖志刚 为建水县司法局局长;
杨 力 为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田 勇 为建水县水务局局长;
李绍才 为建水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白一娇 为建水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二、同意接受
赵 雄 辞去建水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
尹 崎 辞去建水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
肖志刚 辞去建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白一娇 辞去建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三、决定免去
文建富 建水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局长职务;
赵建国 建水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周 志 建水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四、免去
邹伟文 建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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