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任免蔡家伟等十三位同志职务的通知
(2022年9月23日建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蔡家伟 为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 强 为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吴金昊 为建水县财政局局长;
李兴德 为建水县审计局局长;
龙海兰 为建水县信访局局长。
二、任命
周跃宏 为建水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 飞 为建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王 贤 为建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合雪梅 为建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三、同意接受
吴永伟 辞去建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卢旭辉 辞去建水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四、决定免去
李兴德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吴金昊 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李艳刚 建水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李 强 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张 宝 建水县信访局局长职务。
五、免去
卢旭辉 建水县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吴永伟 建水县人大农业农村和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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