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日,《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紫陶产业发展条例》施行座谈会在建水召开。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仁斌,县委书记赵雄,县委副书记、县长钟红荘,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建伟,县政协主席白忠平参加会议。
姜仁斌指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紫陶产业发展条例》将于8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我州今年立法工作的重要成果,也是建水全县人民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建水县要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把宣传条例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研究制定详细的宣传方案,明确宣传重点,为贯彻实施条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抓紧修改完善条例实施办法,进一步细化落实条例的有关规定,增强条例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为条例实施奠定良好基础。州、县有关职能部门要依照条例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理顺管理体系,建立联动机制,共同推进建水紫陶产业法治化、规范化发展。要主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群众和舆论监督,加强对所属职能部门贯彻执行条例工作的督促和检查,保证各部门认真遵守和执行好条例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巩固拓展立法成果。
赵雄对州人大常委会长期以来对建水经济社会及紫陶产业发展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对参与《条例》组织、调研、起草工作的州人大、州县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表示诚挚谢意。他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把《条例》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并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有机结合起来,运用《条例》指导推进紫陶产业发展。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紫陶从业者和群众了解熟知,真正把《条例》作为指导产业发展的法治遵循。要健全责任体系,抓紧完善配套措施,严格执法监管和加强督察考核,推动《条例》取得实效。要坚持改革创新发展,持续规范市场管理,进一步塑造“中国紫陶之都”形象,全面擦亮“千年建水紫陶”名片,助推建水紫陶更快、更广地走向全国、迈向世界。
钟红荘强调,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对标对表,对照《条例》明确的各项任务举措和省、州关于紫陶产业发展工作要求,扎实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切实推动紫陶产业高质量发展。
会上,建水县紫陶园区管委会、建水紫陶协会、建水紫陶研究会、紫陶生产经营户代表分别作发言。
赵刚、李伟、李永明、李世雄、柯学及州、县相关单位领导,紫陶企业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