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政府:
建水县人民政府县长钟红荘提请的《关于提请决定撤销李强同志职务的议案》(建政发〔2023〕106号),经2023年3月29日建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现通知如下:
决定撤销
李 强 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建水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