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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决定撤销李强同志职务的通知
时间:2023-03-30 19:23 浏览:
建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决定撤销李强同志职务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建水县人民政府县长钟红荘提请的《关于提请决定撤销李强同志职务的议案》(建政发〔2023〕106号),经2023年3月29日建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现通知如下:

  决定撤销

  李  强 建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建水县人大常委会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