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1年1月8日建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李世雄 为建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李兴德 为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国明 为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二、任命
韦铭辉 为建水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唐世红 为建水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谢晓琴 为建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庭庭长;
林重播 为建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三、同意接受
张俊黎 辞去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鲁俊明 辞去建水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陈 勇 辞去建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四、决定免去
柯 学 建水县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春永 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五、免去
杨景喻 建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信访科科长职务职务;
王燕岱 建水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韦铭辉 建水县人民法院陈官法庭庭长职务;
唐世红 建水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谢晓琴 建水县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金 伟 建水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朱进辉 建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职务;
邵 泉 建水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蒋永祥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亚娇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