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9年9月18日建水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决定任命
柯 学 为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龙 娟 为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二、任命
普康列 为建水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邵颖玉 为建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三、决定免去
沈学鹏 建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肖 青 建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四、免去
汤瑞雪 建水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卢艳良 建水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普康列 建水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尚 伟 建水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路奎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 涛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朱 林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杨 程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白 桦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红波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秉洪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秦建明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学平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朱云雄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 新 建水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