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建水县“县树、县花”的决定
(2024年7月30日建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建水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建水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建水县“县树、县花”的议案》。会议决定:清香木为建水县“县树”,凤凰花为建水县“县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