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1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艳、县人大农环委主任委员黄瑞华、县林草局局长谭覃等一行7人组成的检查组到西庄镇野生动物养殖场、宏源养殖场开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一决定一法”检查工作,就两个养殖场现状进行了详尽的实地考察。
西庄镇内现有两个符合饲养规定的野生动物养殖场,一个位于团山村村委会张宝石寨,养殖蓝孔雀,规模年前达到了800余只,受疫情影响后,由于资金短缺、新孵化的幼苗死亡等情况,现规模为600余只。根据“一决定一法”中的相关条款规定,蓝孔雀属于外来物种,不能放生,不能私人买卖、食用、饲养,只能用于科研、实验或通过正规渠道销售给动物园用以观赏等,但这些合法渠道所需要的体量均很小,对养殖场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养殖场处置无门的同时还需每天投入200元左右的饲料钱,现在已然陷入“两难”的境地。
另一个是位于小关村委会小关村的宏源养殖场,主要养殖豪猪,现有规模60余头。按照年前的价格,成猪销售单体可达2000-3000元/头,疫情发生后,已不允许进行销售,养殖场所能选择的销售对象只有医药公司,但医药公司主要需求为豪猪的毛刺,豪猪的其他部位则无法实现价值,对养殖场来说损失很大。
面对一边是国家出台法律条规以保护野生动物、生态环境,一边是符合饲养规定的野生动物养殖户举步维艰的两难处境,希望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引起高度重视,尽早找到解决办法,最大程度缓解“法”与“情”的冲突。
(西庄镇 陈小凤)